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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23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毕业生离校工作的协调,确保2020届毕业生文明、按时、安全、有序地离校,现将做好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离校手续的时间

电子校务离校管理系统将于6月22日—7月15日开放。在此期间,所有毕业生(含本科生与研究生,下同)及相关职能部门授权经办人可登录系统,办理相关离校手续。

   二、需办理的离校手续及相关负责部门

注: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生的缴交学费审核工作由所在单位负责。

三、注意事项

1.各职能部门授权经办人请于7月7日上午12:00前,将未办理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名单及相关情况知会毕业生所属培养单位,并同时抄送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毕业生辅导员须审核确认毕业生办完所有离校手续后,方可为其发放毕业证书和报到证。

3.党委组织部、保卫处、教务处等部门涉及毕业生离校的其他业务,请按相关通知办理。

4.在本学期办理离校手续后,校园网账号将9月1日统一注销,因此请不要在账户中过多充值。离校前请爱护好宿舍内部的网络设施,不要用力拉扯端口导致模块损坏,避免影响以后入住同学的网络使用。

四、联系方式

离校管理系统技术联系人:李伟煌,39328049(8049)。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36207021(北),39328003(南);

组织好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是毕业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希望各有关人员热情服务,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毕业生离校相关工作。
  

附件:
      1.毕业生离校系统操作指南(毕业班学生)
      2.毕业生离校系统操作指南(教职工)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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